建築結構加固的原則
發布時間:2014-07-15
根據
加固工程的特點,加固設計除要求做到技術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施工簡便、並滿足使用要求外,還應遵循下述原則:
1.
結構加固設計前,應遵照《工業廠房可靠性堅定標準》和《民用建築可靠性標準》進行可靠性鑒定,根據堅定結果,確定加固設計的內容和範圍;同時,根據結構破壞後果的嚴重程度及使用單位的具體要求,確定加固後房屋
建築結構的安全等級。
2.應盡量保留和利用原有的結構和構件,避免不必要的拆除和更換。保留部分要保證其安全性和耐久性;拆除部分要考慮對其材料加以回收和利用的可能性。
3.應考慮綜合技術經濟指標,從設計和施工組織上采取有效措施,盡量縮短施工工期,減少停工、停產,盡可能不影響或少影響建築物的正常使用。
4.由於高溫、腐蝕、凍融、振動、地基不均勻沉降等原因造成結構損壞,加固時必須同時消減、減小、或抵禦這些不利因素的有效措施,以免加固後的結構繼續受害,避免二次加固。
5.結構或構件加固除滿足承載力要求外,還要有足夠的
抗震能力,不應存在因局部加強或剛度突變而形成新的對
抗震不利的薄弱層或薄弱部位,同時也要注意由於結構剛度的增大而導致地震力增大所帶來的影響。
結構加固應滿足
抗震有關要求和提高結構的延性和整體性。
6.加固設計除必須對結構的分析和承載力的小核和計算外,還要求結構合理、連接可靠。
7.加固設計在可能的條件考慮建築美觀,結合立麵造型和室內裝修,進行必要的建築藝術處理,盡量避免遺留加固的痕跡。
8.
加固施工往往是在荷載存在的情況下進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如設置臨時支撐,進行卸載處理等,防止和避免在
加固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
9.加(jia)固(gu)確(que)有(you)困(kun)難(nan)或(huo)通(tong)過(guo)經(jing)濟(ji)綜(zong)合(he)比(bi)較(jiao)確(que)實(shi)不(bu)合(he)理(li),而(er)原(yuan)結(jie)構(gou)損(sun)壞(huai)又(you)不(bu)嚴(yan)重(zhong)時(shi),可(ke)采(cai)用(yong)改(gai)變(bian)結(jie)構(gou)用(yong)途(tu)或(huo)減(jian)少(shao)和(he)限(xian)製(zhi)荷(he)載(zai)的(de)方(fang)法(fa)進(jin)行(xing)處(chu)理(li)。減(jian)載(zai)處(chu)理(li)方(fang)法(fa)可(ke)改(gai)用(yong)輕(qing)質(zhi)隔(ge)牆(qiang)、輕質保溫或隔熱材料,上部結構改用鋼結構;樓麵的設備在工藝允許情況下合理挪位;減少或限製樓層的使用荷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