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塗料標準
發布時間:2014-08-09
標準名稱 水性聚氯乙烯焦油
防水塗料
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材待業標準
標準號 JC634-1996
標準發布單位 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
標準發布日期 1996-03-26
標準實施日期 1996-09-01實施
標準正文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性聚氯乙烯焦油
防水塗料(以下簡稱水性PVC塗料)的技術要
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於水乳型聚氯乙烯改性焦油
防水塗料。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
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
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28-89 瀝青
防水卷材試驗方法
GB3186-82 塗料產品的取樣
JC498-91 水性瀝青基
防水塗料
3 技術要求
3.1 外觀質量:塗料應色澤均一,能攪勻、無結塊、顆粒細膩、結膜後應光滑無粗
顆粒物。
3.2 水性PVC塗料性能應滿足表1的要求。
表
序號 試 驗 項 目 指 標
1 無處理 14.0
延伸性,mm ≥ 熱處理 8.0
(膜厚4mm) 堿處理 12.0
紫外線處理 8.0
2 不揮發物含量,% ≥ 43
3 低溫柔性 φ20mm,-100℃,無裂紋
4 耐熱性 80±2℃,2h,無流淌,起泡
5 不透水性 ≥ 0.10MPa,30min,無
滲水
6 粘結強度,MPa ≥ 0.20
4 試驗方法
4.1 試件
試件膜厚為4.0mm±0.2mm
4.2 試驗條件
試驗室標準試驗溫度為20±2℃。
4.3 試驗設備
4.3.1 溫度計:-20 ̄50℃,0 ̄150℃,精度0.5℃。
4.3.2 遊標卡尺:精度0.05mm。
4.3.3 拉伸試驗機:拉伸速度0 ̄100mm/min,0 ̄1000N。
4.3.4 電熱鼓風幹燥箱:溫度範圍0 ̄300℃,精度±2℃。
4.3.5 冰箱:可在0 ̄20℃之間調溫,清度±2℃。
4.3.6 石棉水泥板:80mm×35mm×4mm,24塊。
4.3.7 不透水試驗儀:符合GB328.3的規定。
4.3.8 分析天平:感量為0.001g。
4.3.9 電動抗折儀:單杠出力比為1∶10,最大量程1000N。
4.3.10 “8”字型金屬模具,如圖1所示。
4.3.11 不鏽鋼本槽板:12塊,如圖2所示。
4.4 外觀質量
按JC408中6.3.1進行。
4.5 延伸性
4.5.1 試驗步驟
按JC408中6.5.1.2製備試件,首先稱取2.0g攪勻的試樣加2g水攪勻放入槽板
內的石棉板中段,抹平,放入40±2℃烘箱中烘幹4h,再稱取30g樣品分2 ̄3次抹平
烘幹,兩次間隔6 ̄12h,最後一道塗層應在烘箱中烘幹24h,膜厚為4.0mm±0.2mm。
共製備12個試件。
無處理延伸性試驗按JC408中6.5.2.1進行。拉力機量程采用1000N,拉伸速度
50mm/min,延伸值精確至0.5mm。
熱處理延伸性按JC408中6.5.2.2和6.5.4.2進行。
堿處理延伸性按JC408中6.5.2.3和6.5.4.3進行。
紫外線處理延伸性按JC408中6.5.2.4進行。
4.5.2 結果計算
每個試件延伸值按式(1)計算:
L=L1-L0 ……………………………………(1)
式中:L――延伸值,mm;
L0――試件拉伸前的延伸尺指針讀數,mm;
L1――試件拉伸後的延伸尺指針讀數,mm。
以三個試件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精確至.0.5mm
4.6 不揮發物含量
4.6.1 試驗步驟
在105±2℃的烘箱內,將直徑約為75mm的玻璃培養皿烘幹,在幹燥器中冷卻至
室溫並稱量,精確至0.001g。稱入樣品2g±0.2g,讓樣品均勻分散在皿內。
把盛試樣的培養皿放入105±2℃的烘箱內,保持3h,在幹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再
稱量,精確至0.001g,試驗平行測定至少兩次。
4.6.2 結果計算
不揮發物含量按式(2)計算:
m2-m0
NV=──── ×100 ……………………………………(2)
m1-m0
式中:NV――不揮發物含量,%;
m0――培養皿的質量,g;
m1――加熱前培養與樣品的質量,g;
m2――加熱後培養皿與樣品的質量,g。
4.7 抵溫柔性
按JC408中6.6.1和6.6.3進行,試樣量為100g,試驗溫度為10±2℃,柔性
棒直徑為20mm。
4.8 耐熱性
按按JC408中6.7進行,試樣量為50g,試驗溫度為80±2℃,恒溫2h。
4.9 不透水性
按JC408中6.9.1進行,試樣量為225g,金屬網孔徑為2mm,在試驗時試件下麵
加一層濾紙,保持壓力0.1MPa,30min,觀察其是否透水。
4.10 粘結強度
4.10.1 試驗步驟
砂漿塊製備按按JC408中6.8.1進行,試件製備按按JC408中6.8.2.2進行,試
樣塗刷厚度不大於0.5mm,製備五個試件。
將試件在20±2℃溫度下放置2h,按JC408中6.8.3進行,將試件置 於電動抗
折儀上,采用單杠杆式,調整零點,無負荷自動拉伸速度為50mm/min,然後開動試
驗機到試件拉斷為止,記錄試件拉斷時的數值(P),準確至1N。
4.10.2 結果計算
粘結強度按式(3)計算:
P
θ=─ ×10 ………………………………(3)
A
式中:θ――粘結強度,MPa;
P――粘結力,N;
A――“8”字形試件斷麵麵積,其值為5.0×104m2。
試驗結果以接近中值的三個試件的算術平均值表示,精確至0.01MPa。
5 檢驗規則
5.1 抽樣
以5t為一批量進行檢驗,不足5t也按一批進行檢驗,產品抽樣按GB3186進行,
總共取2kg樣品用於檢驗。樣品保存溫度為5 ̄35℃。
5.2 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3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無處理延伸性,不揮發物含量,低溫柔性、耐熱性。
檢驗結果全部符合規定技術要求時判該批產品合格,若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時則需
複驗。允許在同批產品中按5.1規定重新取雙倍試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複驗,如果仍不
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5.4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技術要求中所有項目,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半年進行一次。
若檢驗結果均符合全部技術要求時判為合格;否則判為不合格。
6 包裝、標誌、運輸與貯存
6.1 包裝
產品采用帶蓋的鐵桶或塑料桶包裝。
6.2 標誌
包裝桶立麵應塗刷明顯的標誌,內容包括: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標準號
重量、商標、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有效期限。
6.3 貯存與運輸
貯存溫度0 ̄35℃,該產品從生產之日起有效貯存期不得少於半年。
貯存與運輸應防止日曬、撞擊、勿近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