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形縫防水施工工藝標準
發布時間:2014-08-09
5
地下防水工程細部構造
防水施工工藝標準
5.1 變形縫
防水施工工藝標準
5.1.1 總 則
為使建築工程的防水變形縫施工做到技術先進、工藝合理、施(shi)工(gong)規(gui)範(fan),滿(man)足(zu)結(jie)構(gou)安(an)全(quan)及(ji)建(jian)築(zhu)功(gong)能(neng)要(yao)求(qiu),避(bi)免(mian)不(bu)可(ke)預(yu)見(jian)因(yin)素(su)對(dui)施(shi)工(gong)整(zheng)體(ti)質(zhi)量(liang)的(de)影(ying)響(xiang),杜(du)絕(jue)變(bian)形(xing)縫(feng)施(shi)工(gong)質(zhi)量(liang)通(tong)病(bing)的(de)發(fa)生(sheng),特(te)製(zhi)定(ding)本(ben)工(gong)藝(yi)標(biao)準(zhun)。
5.1.1.1適用範圍
本工藝標準的適用範圍為:適用於地上、地下、土木工程防水變形縫的建築施工。
本標準僅提供:
1.變形縫
防水施工工藝標準
2.後澆帶
施工工藝標準
3.穿牆管
防水工程施工工藝標準
5.1.1.2編製參考標準及規範
(1)《地下工程
防水技術規範》GB 50108―2001
(2)《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
(4)《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8―2002
5.1.2術語、符號
5.1.2.1 術語
(1)變形縫:變形縫是土木工程中結構部分或全部分離的
建築結構單元之間在因溫度、沉降、地震等作用產生相對微量位移時,其
建築結構、整體觀感、使用功能不致發生質量損壞的一種建築構造措施,它包含溫度伸縮縫、沉降縫與
抗震縫。
(2)防水止水帶:它包括橡膠型、金屬質等,其作用是在建築變形縫處的兩側因內、外力作用而產生相對微量變形時,能確保變形縫處的防水功能不致遭到破壞。
5.1.3基本規定
5.1.3.1 防水變形縫的設置必須依據設計要求的位置及尺寸且符合相關規範的規定。
5.1.3.2防水變形縫應滿足密封防水、適應變形、施工方便、檢修容易等要求。
5.1.3.3防水變形縫處的
混凝土結構厚度不應小於300mm。
5.1.3.4防水變形縫處相鄰結構單元之間的沉降差值不應大於30mm,寬度宜為20~30mm。
5.1.3.5用於伸縮的變形縫宜不設或少設,可根據不同工程結構類別及工程地質情況采用誘導縫、加強帶等代替措施。
5.1.4施工準備
5.1.4.1 技術準備
(1)防水變形縫施工前應對結構材料、
防水材料現場狀況進行檢查核對,以確定對設計與規範的符合性,預測施工後對建築功能的有效性,並做好核對記錄。
(2)確定施工方案,針對防水變形縫的不同部位、不同功能要求、不同的現場條件,編製滿足設計要求、相關規範和工藝要求的
施工技術方案。
(3)應對施工操作人員進行書麵技術交底,其主要內容為: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應注意的事項和技術要求,以及確保使用功能的技術措施與施工方法。
(4)應熟悉設計圖紙、相關規範、標biao準zhun及ji本ben工gong藝yi標biao準zhun,對dui施shi工gong變bian形xing縫feng的de做zuo法fa,位wei置zhi及ji構gou造zao措cuo施shi進jin行xing了le解jie,以yi確que定ding防fang水shui變bian形xing縫feng上shang述shu內nei容rong的de合he理li性xing,並bing確que定ding是shi否fou提ti出chu修xiu改gai建jian議yi。
5.1.4.2材料要求
(1)品種規格
1)橡膠質中孔式中埋止水帶與外貼式止水帶的寬度宜大於2×300mm+B(B為變形縫寬度),其厚度應根據所施工變形縫處的埋置深度及水壓,參照相關規範及產品說明書進行選用。
2)金屬止水帶應用於變形相對比較穩定的結構中,並應有防止接縫
滲水及變形破壞的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與施工作業措施。
(2)質量要求:
1)砂子應采用河砂或山砂,不得用海砂,且檢驗結果應符合JGJ 52―2001標準。
2)止水帶表麵不允許有開裂、缺膠、海綿等影響使用的缺陷,中心孔偏心不允許超過管狀斷麵厚度的1/3;止水帶表麵允許有深度不大於2mm、麵積不大於16mm2的凹痕、氣泡、雜質、明疤等缺陷不超過4處;止水帶的尺寸公差應符合《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8―2002附錄A中表A.0.4―1的要求,其物理性質應符合附錄A中表A.O.4―2的要求;止水帶現場抽樣數量以每月同標記的止水帶產量為一批抽樣。
3)防水變形縫處的混凝土厚度、強度必須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
5.1.4.3主要機具
(1)自拌混凝土: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坍落度筒、天平、插入與平板振動器、手推車等。
(2)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筒、插入與平板振動器、手推車等。
(3)其他機具:夾鉗、活動扳手、電焊機、剪刀、榔頭等。
5.1.4.4作業條件
(1)底板防水變形縫
1)底板的墊層、
防水層、防水保護層、底板鋼筋已施工完畢。
2)止水帶已固定牢固且位置正確,材質、形狀、尺寸符合要求,止水帶側模已封閉牢固,且密封性能良好,能保證先澆混凝土施工時不漏漿。
(2)側壁防水變形縫
1)側壁鋼筋已施工完畢。
2)止水帶已固定牢固且位置正確,材質、形狀尺寸符合要求,止水帶處的邊模與側模已封閉牢固且密封性、穩定性、整體剛度良好,能確保先澆混凝土的成形尺寸與成形質量。
5.1.5材料和質量要點
5.1.5.1 材料的關鍵要求
(1)所使用混凝土的強度、抗滲性應符合設計及相關規範要求。
(2)橡膠質中孔式中埋止水帶與外貼式止水帶的寬度宜大於2×300mm+B(B為變形縫寬度),其厚度應根據所施工變形縫處的埋置深度及水壓,參照相關規範及產品說明書進行選用。
(3)金屬止水帶應用於變形相對比較穩定的結構中,並應有防止接縫
滲水及變形破壞的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與施工作業措施。5.1.5.2技術關鍵要求
(1)橡膠質止水帶在混凝土中的位置應事先按設計要求的位置及型式參照GB 50108―2001中。
5.1.6附圖固定牢固
變形縫處止水帶側的模板必須固定牢固,確保密封,嚴禁在止水帶兩側滲漿。
5.1.6.1質量關鍵要求
(1)變形縫兩側的混凝土必須成型準確,內實外光。
(2)橡膠質止水帶在混凝土中的位置必須準確,混凝土施工時不得變形與移位。(見圖5.1.5・3―1~2)。
橡膠質止水帶 塑料簿膜或鋁簿包裝成型填料
圖5.1.5.3―1底板止水帶使用圖
圖5.1.5.3―2側牆止水帶使用圖
5.1.7
施工工藝
5.1.7.1操作工藝
(1)底板防水變形縫
底板混凝土墊層施工-一底板
防水施工-一對變形縫的位置及尺寸進行放線-一底板鋼筋施工-一底板橡膠止水帶固定-一先澆混凝土側模封閉-一先澆混凝土施工-一先澆混凝土養護-一先澆混凝土側模拆除-一將塑料薄模或鋁箔包裝成型的填縫材料定位、固定-一後澆混凝土施工-一後澆混凝土養護。
(2)側壁變形縫
側壁變形縫位置尺寸放線-一側壁鋼筋施工-一側壁橡膠質止水帶固定-―側壁外模及變形縫處側模封閉-一側壁先澆混凝土施工-一先澆混凝土養護-一將塑料薄模或鋁箔包裝成型的填縫材料定位固定-一後澆混凝土側模封閉-一後澆混凝土施工-一後澆混凝土養護。
5.1.8 質量標準
5.1.8.1主控項目
(1)變形縫所用止水帶和填縫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相關規範或行業標準,並經現場檢驗不得存在厚度不均、砂眼等嚴重缺陷。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進場抽樣報告。
(2)變形縫止水帶的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或規範要求,其定位必須準確、牢固且應確保混凝土施工中不移位。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止水帶處的模板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密封性,應確保混凝土施工後成型準確、密實光潔。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1.8.2一般項目
(1)變形縫處的包裝填縫材料應按設計的縫寬製作成型,且應緊密壓實,並留有一定的澆築混凝土壓縮餘量。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2)中埋式止水帶的中孔應對準變形縫隙的中部。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水平中埋式的止水帶所用的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於80cm並應采取措施,以確保止水帶下部混凝土的密實性。
檢驗方法:用坍落度筒檢測
5.1.9成品保護
5.1.9.1 變形縫處混凝土模板的拆除時間不宜小於24h,以確
保變形縫處混凝土的成型質量。
5.1.9.2橡膠止水帶的運輸施工應小心輕放,禁止野蠻施工,以防止釘子、鋼筋等銳器紮傷止水帶。
5.1.9.3混凝土施工完畢應及時養護,以確保混凝土的強度。
5.1.10安全環保措施
5.1.10.1施工電源開關箱必須設漏電保護器,防止漏電傷人。
5.1.10.2振搗器電源線、開關、膠皮線要經常檢查,防止破損漏電傷人。
5.1.10.3操作人員要戴絕緣手套,穿防觸電膠鞋。
5.1.10.4夜間施工,現場及施工道路應裝有充足的照明設施。
5.1.11質量記錄
5.1.11.1混凝土施工記錄
5.1.11.2混凝土試塊強度報告(混凝土試塊抗滲強度報告)
5.1.11.3混凝土配合比報告單
5.1.11.4混凝土中水泥、砂、石、摻石料、外加劑遇水膨脹橡膠止水條、止水帶、膨脹劑和
防水材料的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5.1.11.5混凝土外觀質量檢查記錄。
5.1.11.6現澆結構外觀質量缺陷處理方案記錄表。
5.1.11.7後澆帶隱蔽檢查記錄。
5.1.11.8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