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抗震加固方法
發布時間:2014-07-15
抗震加固工作一般程序:
抗震性能鑒定→
抗震加固設計→
抗震加固施工圖審查→
抗震加固施工方案編製→施工→驗收
震損
建築加固前可對震損部位、構件采用如下方法修複:
1 對裂縫視其寬度大小進行修複或灌漿處理;
2對受壓破壞部分的砌體或混凝土進行替換;
3對拉斷或受壓屈服的受壓鋼筋,用等截麵等強度的新鋼筋替換,新鋼筋與原結構鋼筋應有可靠連接。
震損建築的
抗震結構設計應考慮震損情況,選擇適當的
加固方法對房屋進行
抗震加固。
房屋
抗震承載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選擇下列
加固方法:
1拆砌或增設
抗震牆:對強度過低或破壞嚴重的原牆體可拆除重砌;重砌和增設
抗震牆的材料可采用磚或砌塊,也可以采用現澆
鋼筋混凝土;
2修補和灌漿:對已開裂的牆體,可采用壓力灌漿修補,對砌築砂漿飽滿度差或砌築砂漿等級強度低的牆體,可滿牆灌漿加固。
3麵層或板牆加固:在牆體的一側或兩側采用水泥砂漿麵層、鋼筋網砂漿麵層或現澆混凝土板牆加固;
4外加
柱加固:在牆體交接處采用混凝土構造
柱加固,柱應與圈梁、拉杆成整體,或與現澆混凝土樓、屋蓋可靠連接;
5包角或鑲邊加固:在柱、牆角或門窗洞邊用型鋼或
鋼筋混凝土包角或鑲邊;柱、牆垛還可以用現澆混凝土套加固;
6支撐或支架加固:對剛度差的房屋,可增設型鋼或
鋼筋混凝土的支撐或支架加固。
房屋整體性不滿足要求時,可選擇下列
加固方法:
1當牆體布置在平麵內不閉合時,可增設牆段形成閉合,在開口處增設現澆
鋼筋混凝土框;
2當縱橫牆連接較差時,可采用鋼拉杆、長錨杆、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
3樓、屋蓋板支承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增設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長度、托梁或采取增強樓、屋蓋整體性的措施;
4當圈梁設置不符合鑒定要求時,應增設圈梁。
對房屋中易倒塌的部分,可選擇下列
加固方法:
1承重窗間牆寬度過小或
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增設
鋼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麵層、板牆加固;
2隔牆無拉結或拉結不牢,可采用鑲邊、埋設鐵夾套、錨筋或鋼拉杆加固;
3支承大梁等的牆段
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增設牆體柱、扶壁柱
鋼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麵層、板牆加固;
4出屋麵的煙囪、無拉結女兒牆超過規定高度時,宜拆矮或采用型鋼、鋼拉杆加固;
5懸挑構件的錨固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宜采用增設托架、外包鋼套或采用減少懸挑長度的措施;
當具有明顯扭轉效應的多層砌體房屋
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
可優先在薄弱部位增設砌體牆或現澆混凝土牆,或在原牆增加麵層;
亦可采取分割平麵單元,減少扭轉效應的措施。